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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姓名條例第九條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2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原民綜字第11000004301號;台內戶字第1100241123號 令
法規體系: 綜合規劃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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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核釋姓名條例第九條規定:雅美族原住民依其文化慣俗隨同直系血親卑親屬之傳統名字而變更本人傳統名字者,得申請改名,無次數限制。